第十八篇 教育、科技和文化

教育部分的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教育统计资料包括研究生教育(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科研机构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育;普通中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高中、工读学校);初等教育(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等)以及教育经费等资料。主要指标包括学校数、在校学生数、招生数、毕业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教育经费总额及财政性教育经费等。

教育统计资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所提供资料整理。

科技部分的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科技统计资料包括科技活动基本情况、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及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人员数、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及奖励、专利申请和批准情况、高等学校科技活动情况、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各类技术合同鉴定及执行情况、技术经济合同成交情况、技术流向地域情况等。

科技统计范围包括新疆地区有科技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涵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见工业篇)、各级各部门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普通高等学校等。

科技部分资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提供资料整理。

文化部分的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文化部分主要包括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站、广播、电影、电视以及文物等文化单位的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情况。

文化部分资料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处根据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加工整理而成。艺术事业、图书馆事业、群众文化事业的资料主要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档案馆资料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文物资料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广播、电影、电视资料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