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农业

本篇资料的主要内容及来源

本篇资料反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层组织情况、乡村从业人员、国有农林牧渔场情况、主要农业生产条件、耕地、农林牧渔业产值、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乡镇企业情况等。

农林牧渔业统计范围包括全社会除军马生产及农业科研机构进行的试验型农业生产以外的所有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即农村各种经济组织和农户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各种专业性农、林、牧、渔场的生产活动;国家各级机关、团体、学校、部队进行的农业生产活动;集体所有制的乡、镇、村办农场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以及工矿企业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

本篇资料除表111011111112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表1127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乡镇企业主要指标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外,其他资料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农村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