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艳妮(身份证号370103198401215526):本院受理原告王乐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王乐要求证券账户内股票及佘额24000元归原告王乐所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案件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三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彦(身份证号372501198004259120):本院受理原告李宝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李宝文要求与你离婚并要求婚生女儿李依桐由原告李宝文抚养,每月由你负担抚养费1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志强、杜桂梅、杜佳梁、吴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两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金兰、满中良、赵立香、袁田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唐晓冬、李炜涓、娄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开方、姚玉华、张学臻、张文豹、陈丰利、张慧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刁俊强、翁元美、翁开成、刘文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魏翠芬、孙海洋、颜星、张敬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文清、刘桂香、刁俊强、翁开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翁开成、刘文苹、刁俊强、刘文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瑞华燃料有限公司、郭宪华、王秀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沃尔德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3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 20872925、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 20872924、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20872923、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莱宁金属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1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20872922、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20872921、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晓光:本院在执行仇燕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你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4号普利文东花园2号楼2-902室及地下室(证号为:历105158号)和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校院西侧2号楼3-601室(证号为:中094384号)两套房产,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出鲁正房估(2015)096号、09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鉴定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53.65万元和87.23万元,上述两份估价报告和本院(2013)市执字第177-3号执行裁定书到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4号普利文东花园2号楼2-902室和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校院西侧2号楼3-601室送达,均因家中无人而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鲁正房估(2015)096号、09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3)市执字第177-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两份估价报告提出异议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确定底价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源茂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王文国、刘少春、王文杰、贾其田、马凡文与你单位拖欠人工费五案中,对你单位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东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宇花园1号楼6单元101室及所属地下储藏室(101室建筑面积135.15平方米、地下储藏室22.99平方米),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鲁新评字[2014]08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鉴定价值为人民币524272元,该估价报告和本院(2008)市执字第1465-3号、1466-3号1467-3号、1468-3号和(2009)市执字第759-3号执行裁定书到你单位住所地送达及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宋光德居住地邮寄送达,均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鲁新评字[2014]08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08)市执字第1465-3号、1466-3号1467-3号、1468-3号和(2009)市执字第759-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对该估价报告提出异议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确定底价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伟钊:本院受理原告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阎丽、马书江:本院受理原告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威斌:本院受理原告刘琨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驿民初字第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驿道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宗顺、蒋晓燕:本院受理原告莱州聚峰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4)莱州商初字第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潘晓东:本院受理原告潘忠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汪冰:本院受理原告滕爱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瑞东:本院受理原告殷增臣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商初字第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秀平、李秀芬、崔鲁吉、刘杰、刘岩、施淑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戴桂田、刘焕先、刘建峰、尹在佐、李东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邵殿英:本院受理原告周锡香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泉、潘俏俏、王希龙、王晓美、张纪洪、原公世、原超、原伟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泉、潘俏俏、王希龙、王晓美、张纪洪、原公世、原超、原伟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志强、曲延春、韩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万永根、刘昭芹、刘丁伟、万新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4)莱州商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岳松:本院受理原告满玉来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给付原告满玉来所欠运费52 6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郭民初字第220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苏广郡、潘松梅:本院受理原告毛风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莱州民初字第4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给付原告毛风森借款人民币18万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原告对被告苏广郡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山:本院受理原告杨庆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19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杨庆东借款350000元及利息。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鹿震:本院受理原告张兆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民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偿还原告张兆涛借款人民币27500元并给付原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汇鹏: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金山界钢材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商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朱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22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给付原告张晓东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洪良:本院受理原告孙学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春花、王鹏、王清兰、房林、褚兆光、李智勇、崔凤艳、崔鲁德、许莹莹、梁树博、钱会青、赵峥、冯佩明、彭所泽、孙建、齐玉华、冯桂梅、闫玉磊、王克军、林少兵、裴永杰、张玉凤、赵开喜、王德刚、闫鹏、邓冠利、孙丽、李玉森、刘希胜、钟海彬、田长义、李国成、韩莲芝、张钰、刘军、赵宏林、张培俊、扈新涛、白玉芝、于连顺、徐文兰、王颖、胥崇慧、何岩、李建军、闫海龙、张红芳、高勇:本院受理原告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2)历民特字第19-1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人李晶对该裁定书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山东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公司、香港华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999)历东关经重初字第395-1号民事裁定书。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山东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香港华远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山东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香港华远有限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丽、郭滨:本院受理原告陈先军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博民初字第12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鑫:本院受理原告苏宗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博民初字第10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杨艳霞、朱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博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陈新丽、杨艳霞、陈亚男、朱兵、陈维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崮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东营建新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陈光学:本院受理司书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广民一初字第2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连平、东营凯金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李玲:本院受理原告王效军诉被告李连平、东营凯金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广民二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戚凯:本院受理了原告戚红诉戚凯、戚圣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绍勇:本院受理原告夏国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河民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判决被告李绍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国庆借款本金20000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元为本金,自2014年9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志良、王志丽:本院受理了原告刘伟诉王志良、王志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邹小红、陈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宋孚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河民初字第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洪生:本院受理原告肖世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徐新陵:本院受理原告肖世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吴屯兵:本院受理原告杨建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巴德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学江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河商初字第4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加祥:本院受理原告徐桂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茌平县鑫奉源食品有限公司、于以河: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华艺彩印有限公司诉被告茌平县鑫奉源食品有限公司、于以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广商初字第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赵庆平:本院受理原告孙光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任民初字第46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于世杰、周玉香、李向革、寻翠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倪涛:本院受理原告那君贺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徐爱苓、边明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任商初字第40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0552.61元及利息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程新文:本院受理原告杜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任商初字第4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酒款17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戴建国:上诉人山东济宁圣通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就(2014)任商初字第86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戴建国:上诉人山东济宁圣通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就(2014)任商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付建峰:我院受理济宁九龙贵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贵和购物环西店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鹏程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你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证号济鹏价评字【2014】第683号,评估值62606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三庭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评估报告书生效后第三日上午9:00到我院随机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史敏:我院受理谢恒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你拥有的位于济宁市阜桥辖区建设新村8号楼东2单元1层东户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济宁上和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鲁上评2015010802号评估价值为46121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三庭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评估报告书生效后第三日上午9:00到我院随机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巩涛:我院受理马昕磊与你借贷纠纷一案,对你拥有的鲁HG8666 轿车进行了评估,济宁鹏程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济鹏价评字【2014】第684号评估价值为46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三庭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评估报告书生效后第三日上午9:00到我院随机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克仓、刘秀美:本院受理原告芮洪范、芮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38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王克仓、刘秀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芮洪范、芮腾借款¥3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5%,从2013年1月16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胡波、张立强、王士清:本院受理原告潘永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2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胡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潘永娟借款¥50000.00元及违约金;二、被告张立强、王士清对被告胡波的上述欠款本金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胡波追偿。]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胡波、张立强、胡振珠:本院受理原告潘永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22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胡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潘永娟借款¥50000.00元及违约金;二、被告张立强、王士清对被告胡波的上述欠款本金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胡波追偿。]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广耀、济宁成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邵遵勇、济宁鼎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5)年济商初字第103号原告梁山盛大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汤军峰、济宁成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邵遵勇、济宁鼎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5)年济商初字第104号原告梁山盛大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继平、刘恭:本院执行的刘冬花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宋继平名下位于曲阜市逵泉路东首380号汇泉小区7号楼306室(曲房权证曲城字第01002791号)进行评估,现依法通知你方在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到本院东审判楼3楼A304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亦未提出书面意见,将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力,本院将按相关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曲阜市人民法院
章春秀:本院受理原告孔祥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民初字第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昭(召)伦、张德甫:本院执行的孔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李昭伦所有的位于曲阜市鲁城街道大庄居委花园街42号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确认评估机构、现场勘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于2015年2月28日上午10时在东审判楼A304室,随机选择的评估机构为济宁天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上午9时对该房现场勘验,请你按时到该房参加,如不到场,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诉你公司公路货物运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艳:本院受理原告孔祥臣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济辖终字第305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庆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干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曲商初字第9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怀让、郭建荣:本院受理执行封晓娟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封晓娟申请执行曲阜市人民法院(2013)曲商初字第110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执字第80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祝昌盛、翟艳红、曲阜恒瑞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杨小灿、薛佃君、曲阜恒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祝昌盛、翟艳红: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德甫:本院受理原告高玉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灿:本院受理原告陈述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民初字第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强、翟志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健强、冯秀英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曲商初字第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阜市人民法院
蒋雷、马平: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朱永安、付庆、童亮: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朱登腾:本院受理原告李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胡前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5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仙:本院受理原告陈学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孙秀玲、李兆勇: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69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马传格:本院受理原告赵瑞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民初字第655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2014)微民初字第65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强、张兴海:本院受理刘大利、储宪平诉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娥别:本院受理王学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3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兴利、孙宏亮:本院受理黄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1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高玉伟:本院受理辛利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万缨:本院受理陈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沈忠英: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志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蕾: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二军: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郭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恩财、赵荷花:本院受理原告赵业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周民初字第1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聂振峰、赵美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周商初字第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耿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周商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沈希刚、淄博连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彬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村区人民法院萌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玉峰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坤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韦翠玉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2015)周民初字第266-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及冻结、查封、扣押清单(冻结被告苏明岩名下账号为222116047812的账户,冻结金额为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鲸旺商贸有限公司、苏明岩、高颖:本院受理原告魏传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2015)周商初字第52-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及冻结、查封、扣押清单(冻结被告苏明岩名下账号为4367422169967244502的账户,冻结金额为27,92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司志东:本院受理原告肖培玲与周丕俊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川民初字第2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鹏宇:本院受理原告翟双双与被告陈鹏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川民初字第3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忠君:本院受理原告武丽琴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川民初字第29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日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星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杏园支行)诉淄博日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即(2008)淄执字第5、12-2号一案,申请人淄博星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涉案标的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立委字第015号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德树、王学英:本院受理原告牛蒙忠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周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春玲:本院受理郭大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峰:本院受理韩江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鹏、朱小琳: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达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新商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向希刚、常千:本院受理丁秀德与你及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庆来、尚贞森、淄博国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翟永华、翟慎敬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鲁民抗字第167、168号、(2013)鲁民抗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2015)淄民再终字第8、9、10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志强、山东世森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熙通经贸有限公司、于梅:本院受理原告李馨兰诉被告孙志强、山东世森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熙通经贸有限公司、于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淄民一初字第5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耿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杨琳与被上诉人张春学、原审被告耿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淄民一终字第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衍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子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兵:本院受理原告王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济荷高速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于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一终字第10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仁惠、聂修营: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绪森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泰民一初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张笃申、廉召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泰商初字第9-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树森、刘沛林、王文婷、刘锁: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长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曹虎、黄明来、被上诉人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一终字第7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德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泰安忠信塑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申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大汶口木器厂:本院受理的原告中融信(香港)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泰安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泰安市大汶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山东省泰安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不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泰民四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瑞清:本院受理原告王鹏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夏民初字第2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瑞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乐商初字第10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苹园: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杨正国:本院受理原告张长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彦(身份证号372501198004259120):本院受理原告李宝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李宝文要求与你离婚并要求婚生女儿李依桐由原告李宝文抚养,每月由你负担抚养费1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志强、杜桂梅、杜佳梁、吴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两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金兰、满中良、赵立香、袁田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唐晓冬、李炜涓、娄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开方、姚玉华、张学臻、张文豹、陈丰利、张慧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刁俊强、翁元美、翁开成、刘文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魏翠芬、孙海洋、颜星、张敬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文清、刘桂香、刁俊强、翁开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翁开成、刘文苹、刁俊强、刘文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瑞华燃料有限公司、郭宪华、王秀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沃尔德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3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 20872925、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 20872924、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20872923、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莱宁金属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1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20872922、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号码3060005120872921、出票日期贰零壹肆年零壹拾月零捌日、汇票到期日贰零壹伍年肆月零捌日、出票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票金额壹仟万元整、付款行广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晓光:本院在执行仇燕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你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4号普利文东花园2号楼2-902室及地下室(证号为:历105158号)和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校院西侧2号楼3-601室(证号为:中094384号)两套房产,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出鲁正房估(2015)096号、09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鉴定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53.65万元和87.23万元,上述两份估价报告和本院(2013)市执字第177-3号执行裁定书到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4号普利文东花园2号楼2-902室和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校院西侧2号楼3-601室送达,均因家中无人而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鲁正房估(2015)096号、09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3)市执字第177-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两份估价报告提出异议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确定底价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源茂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王文国、刘少春、王文杰、贾其田、马凡文与你单位拖欠人工费五案中,对你单位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东沙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宇花园1号楼6单元101室及所属地下储藏室(101室建筑面积135.15平方米、地下储藏室22.99平方米),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鲁新评字[2014]08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鉴定价值为人民币524272元,该估价报告和本院(2008)市执字第1465-3号、1466-3号1467-3号、1468-3号和(2009)市执字第759-3号执行裁定书到你单位住所地送达及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宋光德居住地邮寄送达,均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鲁新评字[2014]08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08)市执字第1465-3号、1466-3号1467-3号、1468-3号和(2009)市执字第759-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对该估价报告提出异议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确定底价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伟钊:本院受理原告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阎丽、马书江:本院受理原告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威斌:本院受理原告刘琨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驿民初字第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驿道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宗顺、蒋晓燕:本院受理原告莱州聚峰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4)莱州商初字第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潘晓东:本院受理原告潘忠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汪冰:本院受理原告滕爱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瑞东:本院受理原告殷增臣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商初字第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秀平、李秀芬、崔鲁吉、刘杰、刘岩、施淑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戴桂田、刘焕先、刘建峰、尹在佐、李东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邵殿英:本院受理原告周锡香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泉、潘俏俏、王希龙、王晓美、张纪洪、原公世、原超、原伟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泉、潘俏俏、王希龙、王晓美、张纪洪、原公世、原超、原伟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志强、曲延春、韩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莱州民初字第1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万永根、刘昭芹、刘丁伟、万新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4)莱州商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岳松:本院受理原告满玉来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给付原告满玉来所欠运费52 6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郭民初字第220号民事判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郭家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苏广郡、潘松梅:本院受理原告毛风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莱州民初字第4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给付原告毛风森借款人民币18万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原告对被告苏广郡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山:本院受理原告杨庆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19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杨庆东借款350000元及利息。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鹿震:本院受理原告张兆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民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偿还原告张兆涛借款人民币27500元并给付原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汇鹏: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金山界钢材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商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朱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民初字第22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给付原告张晓东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洪良:本院受理原告孙学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春花、王鹏、王清兰、房林、褚兆光、李智勇、崔凤艳、崔鲁德、许莹莹、梁树博、钱会青、赵峥、冯佩明、彭所泽、孙建、齐玉华、冯桂梅、闫玉磊、王克军、林少兵、裴永杰、张玉凤、赵开喜、王德刚、闫鹏、邓冠利、孙丽、李玉森、刘希胜、钟海彬、田长义、李国成、韩莲芝、张钰、刘军、赵宏林、张培俊、扈新涛、白玉芝、于连顺、徐文兰、王颖、胥崇慧、何岩、李建军、闫海龙、张红芳、高勇:本院受理原告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2)历民特字第19-1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人李晶对该裁定书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山东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公司、香港华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999)历东关经重初字第395-1号民事裁定书。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山东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香港华远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山东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香港华远有限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丽、郭滨:本院受理原告陈先军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博民初字第12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鑫:本院受理原告苏宗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博民初字第10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杨艳霞、朱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博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陈新丽、杨艳霞、陈亚男、朱兵、陈维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崮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东营建新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陈光学:本院受理司书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广民一初字第2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连平、东营凯金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李玲:本院受理原告王效军诉被告李连平、东营凯金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广民二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戚凯:本院受理了原告戚红诉戚凯、戚圣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绍勇:本院受理原告夏国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河民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判决被告李绍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国庆借款本金20000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元为本金,自2014年9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志良、王志丽:本院受理了原告刘伟诉王志良、王志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邹小红、陈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宋孚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河民初字第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洪生:本院受理原告肖世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徐新陵:本院受理原告肖世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吴屯兵:本院受理原告杨建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洲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3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巴德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学江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河商初字第4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加祥:本院受理原告徐桂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茌平县鑫奉源食品有限公司、于以河:本院受理原告广饶县华艺彩印有限公司诉被告茌平县鑫奉源食品有限公司、于以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广商初字第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赵庆平:本院受理原告孙光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任民初字第46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于世杰、周玉香、李向革、寻翠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倪涛:本院受理原告那君贺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李营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徐爱苓、边明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任商初字第40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0552.61元及利息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程新文:本院受理原告杜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任商初字第4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原告酒款17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戴建国:上诉人山东济宁圣通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就(2014)任商初字第86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迪拓路面养护机械有限公司、戴建国:上诉人山东济宁圣通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就(2014)任商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付建峰:我院受理济宁九龙贵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贵和购物环西店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鹏程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你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证号济鹏价评字【2014】第683号,评估值62606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三庭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评估报告书生效后第三日上午9:00到我院随机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史敏:我院受理谢恒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你拥有的位于济宁市阜桥辖区建设新村8号楼东2单元1层东户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济宁上和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鲁上评2015010802号评估价值为46121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三庭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评估报告书生效后第三日上午9:00到我院随机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巩涛:我院受理马昕磊与你借贷纠纷一案,对你拥有的鲁HG8666 轿车进行了评估,济宁鹏程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济鹏价评字【2014】第684号评估价值为46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三庭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评估报告书生效后第三日上午9:00到我院随机确定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程序的进行,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克仓、刘秀美:本院受理原告芮洪范、芮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38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王克仓、刘秀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芮洪范、芮腾借款¥3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5%,从2013年1月16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胡波、张立强、王士清:本院受理原告潘永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2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胡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潘永娟借款¥50000.00元及违约金;二、被告张立强、王士清对被告胡波的上述欠款本金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胡波追偿。]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胡波、张立强、胡振珠:本院受理原告潘永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22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胡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潘永娟借款¥50000.00元及违约金;二、被告张立强、王士清对被告胡波的上述欠款本金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胡波追偿。]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广耀、济宁成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邵遵勇、济宁鼎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5)年济商初字第103号原告梁山盛大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汤军峰、济宁成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邵遵勇、济宁鼎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5)年济商初字第104号原告梁山盛大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继平、刘恭:本院执行的刘冬花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宋继平名下位于曲阜市逵泉路东首380号汇泉小区7号楼306室(曲房权证曲城字第01002791号)进行评估,现依法通知你方在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到本院东审判楼3楼A304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亦未提出书面意见,将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力,本院将按相关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曲阜市人民法院
章春秀:本院受理原告孔祥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民初字第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昭(召)伦、张德甫:本院执行的孔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李昭伦所有的位于曲阜市鲁城街道大庄居委花园街42号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确认评估机构、现场勘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于2015年2月28日上午10时在东审判楼A304室,随机选择的评估机构为济宁天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上午9时对该房现场勘验,请你按时到该房参加,如不到场,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诉你公司公路货物运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艳:本院受理原告孔祥臣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济辖终字第305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庆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干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曲商初字第9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怀让、郭建荣:本院受理执行封晓娟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封晓娟申请执行曲阜市人民法院(2013)曲商初字第110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执字第80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祝昌盛、翟艳红、曲阜恒瑞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杨小灿、薛佃君、曲阜恒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港纸业有限公司、祝昌盛、翟艳红:本院受理原告曲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德甫:本院受理原告高玉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灿:本院受理原告陈述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民初字第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强、翟志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健强、冯秀英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曲商初字第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阜市人民法院
蒋雷、马平: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朱永安、付庆、童亮: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朱登腾:本院受理原告李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胡前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5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仙:本院受理原告陈学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孙秀玲、李兆勇: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69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马传格:本院受理原告赵瑞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民初字第655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2014)微民初字第65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强、张兴海:本院受理刘大利、储宪平诉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娥别:本院受理王学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3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兴利、孙宏亮:本院受理黄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1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高玉伟:本院受理辛利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万缨:本院受理陈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沈忠英: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志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蕾: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二军: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郭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恩财、赵荷花:本院受理原告赵业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周民初字第1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聂振峰、赵美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周商初字第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耿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周商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沈希刚、淄博连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彬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村区人民法院萌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玉峰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坤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韦翠玉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2015)周民初字第266-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及冻结、查封、扣押清单(冻结被告苏明岩名下账号为222116047812的账户,冻结金额为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鲸旺商贸有限公司、苏明岩、高颖:本院受理原告魏传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2015)周商初字第52-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及冻结、查封、扣押清单(冻结被告苏明岩名下账号为4367422169967244502的账户,冻结金额为27,92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司志东:本院受理原告肖培玲与周丕俊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川民初字第2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鹏宇:本院受理原告翟双双与被告陈鹏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川民初字第3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忠君:本院受理原告武丽琴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川民初字第29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日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星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杏园支行)诉淄博日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即(2008)淄执字第5、12-2号一案,申请人淄博星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涉案标的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立委字第015号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德树、王学英:本院受理原告牛蒙忠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周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春玲:本院受理郭大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峰:本院受理韩江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鹏、朱小琳: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达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新商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向希刚、常千:本院受理丁秀德与你及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庆来、尚贞森、淄博国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翟永华、翟慎敬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鲁民抗字第167、168号、(2013)鲁民抗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2015)淄民再终字第8、9、10号案件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志强、山东世森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熙通经贸有限公司、于梅:本院受理原告李馨兰诉被告孙志强、山东世森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熙通经贸有限公司、于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淄民一初字第5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耿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杨琳与被上诉人张春学、原审被告耿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淄民一终字第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衍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子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兵:本院受理原告王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济荷高速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于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一终字第10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仁惠、聂修营: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绪森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泰民一初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鸿基三农工贸有限公司、张笃申、廉召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泰商初字第9-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树森、刘沛林、王文婷、刘锁: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长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曹虎、黄明来、被上诉人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一终字第7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德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泰安忠信塑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民申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大汶口木器厂:本院受理的原告中融信(香港)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省泰安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泰安市大汶口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山东省泰安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不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泰民四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瑞清:本院受理原告王鹏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夏民初字第2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瑞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乐商初字第10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苹园: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杨正国:本院受理原告张长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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